关于“十一五”课题申报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29浏览次数:0

 
关于“十一五”课题申报的重要通知
 
    1、南通市“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已开始,请要申报的老师认真研究市级课题指南,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
 
    2、江苏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另次申报,由市“十一五”课题评审委员会从申报的市级课题中推荐申报,故要申报省级“十一五”课题的老师,可参照省级课题指南完成申报。
 
    3、“十一五”阶段的校级课题的申报,可参照南通高师校级课题指南选题,学科课题自选。校级课题的申报书请各教研室主任到科研处领取表格填写(海门校区的老师到樊健主任处领取),于本月三十日截止。
 
    4、江苏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课题指南、南通市“十一五”教育科学课题指南、南通高师“十一五”教育科学课题指南及省、市级课题申报评审书(市级课题的一律采用省级课题申报评审书)均在学校科研网站上,评审书可下载;填写好的申报评审书一律在本月二十五日前以附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ntgskyc@163.com
 
    5、本通知及江苏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课题指南、南通市“十一五”教育科学课题指南,南通高师“十一五”教育科学课题指南,各教研室、处、办均有文本可查照。
 
南通高师科研处
200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