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教教科研〔2013〕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各大中专院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激励全市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教育科学研究质量,促进我市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实践服务。经研究,决定举行南通市第十二次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南通市第十二次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参评范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两年间的教育科研成果。已获市级(含市级)以上优秀成果等级奖的不再参加评奖。
2.参评成果以书面文字形式为主,包括两大类:⑴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必须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专业会议书面交流或报告并获等级奖,篇幅在3000字以上;专著,必须公开正式出版。⑵国家、省、市级“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已经获得结题证书),有证据证明其成果产生的影响及价值。
3.成果申报人为成果第一作者获得者,每人限报一项成果,署名二、三作者不限。
4.申报人需填写“南通市第十二次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详见附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和县(市、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5.报送材料:“申报表”一式三份,参评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评选结束后,原件退还本人。
6.南通市教育科学优秀成果按上述“两大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评选结果由南通市教育局公布,并颁发证书。
7.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内的成果申报工作,并由所在地教科室扎口负责,将申报材料汇总签署意见后,与申报成果一览表统一报送(汇总表以Excel形式发送至ntjyswjq@163.com邮箱)。各大中专院校、各直属学校(单位)直接报送。
8.参评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过期不候。报送地点: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地址:南通市北朱家园路32号。邮编226001。联系电话: 85158242、13601491898。
南通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