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校学术委员会拟任委员的通知
各系部:
依照《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通师高专校〔2015〕5号),“首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学术委员由各系部推荐、校长室提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由校长室聘任”。为了保证推荐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组织所在系部教职员工学习《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深刻认识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对于健全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的重要意义,了解学术委员的任职要求。
2.由于目前两校合并办学刚起步,拟任委员推荐工作按校区、系部推进。为了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请各系部在征求意见基础上从本系部人员(含在学校、部门任职的兼职教师)中推荐拟任委员,原则上系部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较多的推荐数不超过3 人,部分系部暂无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的可从副高职称或在读博士中推荐1人。
3.各系部务必于
科研处
附:学术委员会拟任委员推荐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