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各系部、各位老师:
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申报指南已经发布,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设“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5类。
二、申报时间
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申报,至3月1日截止申报,以邮戳或交寄单为准。我校审查盖章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
三、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认真研读各类别项目的《申报指南》和《申报问答》,在规定申报受理期内认真组织申报。
附: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资助项目附件材料清单
科研处
1.13
转发江苏省文化厅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省演艺集团,厅直有关单位:
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工作部署和国家艺术基金年度工作计划安排,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016年项目申报重点将着眼于与现实紧密联系的题材,扶持的项目要立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作用,通过资金的项目化运作调动更多的艺术单位、机构和团体及艺术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
请各地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加大对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的宣传广泛动员、组织、协调好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
项目申报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江苏省文化厅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顾传荣
联系电话:025-87798827
邮箱:87798827@163.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
邮编:210029
特此通知。
江苏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