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社科联《关于组织开展市第十三届、省第十四届(南通块)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3浏览次数:0

 

转发市社科联《关于组织开展市第十三届、省第十四届(南通块)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系部、各位老师:

接市社科联通知,市第十三届、省第十四届(南通块)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正式启动。按市社科联要求,我校教师参评省第十四届哲社奖时,须向市评奖办申报,由市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根据省哲社科评奖办法(见苏政办发〔201430号文)要求在市第十三届获奖成果中组织推荐申报,具体要求请参见市科联《关于组织开展市第十三届、省第十四届(南通块)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申报成果的发表(出版)或完成时间:201411日至20151231

校内申报时间:201655520(申报表一式2份、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及申报表电子稿报科技处)

申报表:省哲社奖请从江苏社科网(www.js-skl.gov.cn)下载,市哲社奖请从南通社科网(www.ntskw.cn)下载

科 技 处

2016-5-3

 

附:市科联《关于组织开展市第十三届、省第十四届(南通块)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