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社科联《关于组织开展市第十三届、省第十四届(南通块)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系部、各位老师:
接市社科联通知,市第十三届、省第十四届(南通块)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正式启动。按市社科联要求,我校教师参评省第十四届哲社奖时,须向市评奖办申报,由市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根据省哲社科评奖办法(见苏政办发〔2014〕30号文)要求在市第十三届获奖成果中组织推荐申报,具体要求请参见市科联《关于组织开展市第十三届、省第十四届(南通块)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申报成果的发表(出版)或完成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校内申报时间:
申报表:省哲社奖请从江苏社科网(www.js-skl.gov.cn)下载,市哲社奖请从南通社科网(www.ntskw.cn)下载
科 技 处
附:市科联《关于组织开展市第十三届、省第十四届(南通块)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