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省市校课题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7浏览次数:0

 

关于组织省市校课题结题的通知

为有序开展今年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1年度立项课题省教育科学课题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已进入清理阶段,务请课题负责人按时结题,否则按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我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

2. 2012年、2014立项市教育科学课题

2012年立项的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即将进入清理阶段,尚未结题的务必于今年完成结题材料申报。

2014年立项的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若研究进展顺利,完成预期研究任务可申请结题。

3. 2012年、2014立项校级课题

2012年立项的校级课题尚有部分因故推迟结题的,今年务必结题,否则按撤项处理。

2014年立项的校级课题一般应今年结题,若确需延期,务请到科技处备案。

4. 材料要求

省市课题成果鉴定材料务必按规定格式装订,其中省级课题需装订5份、市级课题需装订3份,另单独提供结题鉴定申请表、结题鉴定书各2份。校级课题按要求提供成果鉴定材料1份。电子材料发科技处信箱:ntgskyc@163.com.

各类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要求、结题鉴定书等见学术科研网通知栏。

5.时间节点

今年各类课题结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31日。

 

科技处

201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