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位校“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青蓝工程”结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通师高专校〔2016〕31号),校“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每年度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次学术研究工作情况总结,并将总结交指导老师审定。请各位培养对象在12月31日前将培养情况登记表由指导老师审定签署意见后交科技处存档。
学术委员会
12.23
附:培养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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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位校“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青蓝工程”结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通师高专校〔2016〕31号),校“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每年度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次学术研究工作情况总结,并将总结交指导老师审定。请各位培养对象在12月31日前将培养情况登记表由指导老师审定签署意见后交科技处存档。
学术委员会
12.23
附:培养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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