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3浏览次数:0

 

关于开展“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位校“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青蓝工程”结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通师高专校〔201631号),校“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每年度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次学术研究工作情况总结,并将总结交指导老师审定。请各位培养对象在1231日前将培养情况登记表由指导老师审定签署意见后交科技处存档。

 

学术委员会

1223

 

附:培养情况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