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0浏览次数:0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近日,省教育厅相继发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附后)。请各系部结合学校、本系部工作情况,积极组织申报。请拟申报的系部将申报书电子稿4月20日前发科技处信箱ntgskyc@163.com,待通知后再完成绝技材料和相关附件。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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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通知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20122020年)》(苏教社政〔20129号)精神,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提升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经研究,现就做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优秀社科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社科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需求。

  2.优秀社科创新团队原则上应以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或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为依托,有良好的建设条件和内外部发展环境,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应具有明显的行业领域优势,较好的校外合作资源。

  3.优秀社科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一定影响的教学科研成果,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和凝聚力,在创新团体和本领域中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应是申报学校的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211日以后出生)。

  4.优秀社科创新团队须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成员原则上310人。其中,中青年成员应占有一定比例。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较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术发展潜力和社会服务能力。鼓励团队积极吸纳优秀中青年成员,吸纳本领域优秀学者和优秀实际工作者作为兼职团队成员。

  5.优秀社科创新团队应围绕主要研究方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和国际合作交流方面产出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创新成果。

  6.已入选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省委组织部创新团队计划和省教育厅“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限额

  优秀社科创新团队每两年申报一次,本次评选20个左右,实行限额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校每校限报1个。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高校于430日前将《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1)一式5份及其附件材料1套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同时报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25-8333536383335662,电子信箱:szcjd@ec.js.edu.cn,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请书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报情况一览表

 省教育厅 

  2017316

 

 

 

省厅通知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实施《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20122020年)》,进一步促进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发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经研究,现就做好2017年度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以下简称校外研究基地)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校外研究基地是指高校与江苏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区、乡镇等合作共建的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平台,是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础性、源头性、前沿性、长期性的调查与研究基地。校外研究基地既可以是与校内研究基地衔接配套、相辅相成的研究载体,也可以是面向新研究领域的单独载体。

  申报校外研究基地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基地名称简洁明了,具有特色鲜明且有重大意义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选题;

  2.必须由高校与有关单位合作共建,签署规范的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各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3.具有明确的基地建设目标规划、建设方案和课题研究思路;具有切实可行的建设措施,基地研究与活动经费保障落实;

  4. 申报机构所在高校有与申报机构研究方向一致的相关学科,具有相关领域较强的研究力量、较高的研究水平和较好的科研管理水平。

  5.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研究方向可以优先申报;合作单位改革发展取得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成功经验、有较强先进性、典型性和较高知名度的可以优先申报;已经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形成较好的合作研究基础,取得较好的成果转化效益的可以优先申报。

  6.上一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校外研究基地,在对研究方案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后,参加本次申报可优先立项。

  7.经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规划办、省社科联等部门批准在建的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基地和团队原则上不参加申报,其现有基地和团队的负责人不能作为新申报基地的负责人参加申报。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限额

  1.校外研究基地面向全省高等学校申报。

  2.本次拟设不同研究方向的校外研究基地20个左右,实行限额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校可申报1个校外研究基地。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各申报高校提交《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申请书》(附件1)一式5份、《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汇总表》(附件2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并附高校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或相关研究课题合同、校外研究基地建设方案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各一份。

  2.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7430日前报省教育厅社政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58333536383335662,电子信箱:szcjd@ec.js.edu.cn

  附件:1.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申请书

     2.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汇总表

                                     省教育厅 

  201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