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技处文件
通师高专科〔2018〕2号
关于开展“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位校“学术青蓝工程” 培养对象:
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青蓝工程”结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通师高专校〔2016〕 31 号),校“学术青蓝工程” 培养对象每年度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次学术研究工作情况总结,并将总结交指导老师审定。请各位培养对象在1月25日前将培养情况登记表由指导老师审定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存档。
附:考核表
科 技 处
学术委员会
2018.1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