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优秀科研成果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7浏览次数:0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技处文件    

     

通师高专科〔20182    

           
   

关于举办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 年优秀科研成果评比的通知  

各系部、各位老师  

为调动我校教职工从事科研的积极性,促进产出高质量的科学研究成果,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不断提升我校科学研究的学术影响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优秀科研成果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参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比成果类别分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和教育研究成果三类。  

(一)评选范围  

1.2015 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可以根据研究类别申报相应奖项。  

2. 成果奖完成人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我校必须为成果第一完成单位。  

3. 凡已参加过市级以上评选并获得认定或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再参加评选。  

4. 申报者应为第一作者,科研成果原则上应与本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及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申报者限报1项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二)评选条件  

申报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在解决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问题上有突破,为促进教学和科研发展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具有较强的理论前沿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  

二、评比活动组织  

1. 学校成立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评委会及专家评审组,以确保评比活动的公正、公平。  

2. 评比活动具体工作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成果评比奖项  

1. 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奖励办法(试行)》(通师高专校〔2016 32号)文件,优秀成果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500元的奖励。  

2. 对获奖成果择优参加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  

四、注意事项  

1. 材料要求  

申报者须如实填写“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比申报表”,提供纸质申报表5份、科研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5份(专著5本),经系部审核后统一送至科技处,申报表电子稿发ntgskyc@163.com,邮件主题为“校优秀科研成果评比+姓名”。  

2. 受理时间  

2018 310日开始接受申报,2018330日截止(以报送科技处日期为准)。  

   

      

2018 3 6
   

附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