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南通市第九届青年科技奖和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5浏览次数:0

关于组织参加    

南通市第九届青年科技奖和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各位老师:  

南通市第九届青年科技奖和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正进行。根据 规定 评选将按照组织推荐、学科组评审、社会公示、确定授奖对象的程序进行。请在我校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以及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等工作的在职科技工作者,对照条件进行申报,以便学校进行组织推荐。个人材料(另附电子版)务请于201854日前报科技处。  

   

科技处  

4.25  

   

附:  

关于组织评选南通市第九届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    

   

   

通科协〔201813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各县(市)区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科协,市各直属单位,各市级学(协、研究)会,各高校科协、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激励青年科技工作者奋发进取,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南通市第九届青年科技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市范围内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以及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工作,并在197811日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本届授奖人数10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的条件按照《南通市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办法》(通科协〔201218号)执行。  

三、评选程序  

1 、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科协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荐本行业(领域)或本单位的候选人;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协、研究)会,高校科协直接推荐本会会员或与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推荐本行业(学科)的候选人。  

2 、学科组评审。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科协共同成立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组织工作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学科评审组,按评选对象学科领域分组评审。  

3 、社会公示。拟授奖对象经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组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4 、确定授奖对象。根据公示情况和处理结果,确定授奖对象。  

四、相关要求  

推荐材料应包括:  

1 、 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基层上报和评审情况及评审专家组名单等。  

2 、 《南通市第九届青年科技奖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3 、 南通市第九届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1份。  

推荐材料(另附电子版)请于2018510日前报送市科协学会学术部(南通市崇文路2号,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大楼111106室),推荐材料所需表格请登陆南通科学与公众网(http://www.ntkx.com/ http://www.qdast.org.cn/ )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骏菲,联系电话:0513—59003012,电子邮箱:ntkx2006sina.com  

   

附件: 南通市第九届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相关附件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 416  


 

     

关于组织评选南通市第九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    

  通科协〔201812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各县(市)区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科协,市各直属单位,各市级学(协、研究)会,各高校科协、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为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南通市第九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自然科学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咨询服务、科技人才培养,科技管理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的我市在职科技工作者。本届授奖人数20名以内。  

二、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的条件按照《南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通科协〔201217号)执行。  

三、评选程序  

1 、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科协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荐本行业(领域)或本单位的候选人;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协、研究)会,高校科协直接推荐本会会员或与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推荐本行业(学科)的候选人。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本人也可自荐。  

2 、学科组评审。设立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学科评审组,按评选对象学科领域分组评审,评审结果报市评审委员会。  

3 、社会公示。拟授奖对象经市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4 、确定授奖对象。根据公示情况及相关处理结果,确定授奖对象。  

四、相关要求  

推荐材料应包括:  

1 、 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基层上报和评审情况及评审专家组名单等。  

2 、 《南通市第九届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3 、 南通市第九届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1份。  

推荐材料(另附电子版)请于2018510日前报送市科协学会学术部(南通市崇文路2号图书馆及综合服务大楼111106室),推荐材料所需表格请登陆南通科学与公众网(http://www.ntkx.com/ http://www.qdast.org.cn/ )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骏菲,联系电话:0513—59003012,电子邮箱:ntkx2006sina.com  

       附件: 南通市第九届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相关附件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