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各位老师:
2018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应用研究要重点关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确定申报选题,也可另行设计具体题目。依据《课题指南》条目申报的选题,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申报。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 36周岁( 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2018年6月30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
三、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5万元、5万元。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申请人应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可从规划办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
基础研究一般为3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
五、申报办法
申请人要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8年修订版)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省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省社科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xmsb.jschina.com.cn)。由于今年使用了新的申报系统,申请人须注册并联系校科技处激活账号后再申报,申报系统使用方法详见“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用户手册”。申请人上传申报材料后,须动态跟踪审核情况。经校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以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与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应一致)报送科技处。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提交申报书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保证申报人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选题符合《课题指南》要求、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
3. “课题论证”填写内容无缺项,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有关。
4.申请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提醒:申请人须确保申报书无误后方可提交,一旦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主管单位不再退回修改。
七、材料报送
我校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26日。纸质材料(《申请书》1式4份,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以“1夹3”方式叠放)截止日期为6月27日。
网上申报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25)58682050,58682033,(021)65963999;400-788-1166 。
附件:
附件2:申请书(仅供参考).doc (仅供参考,请从申报系统填写)
科技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