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的通知
各位校“学术青蓝工程”指导老师、培养对象:
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青蓝工程”结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通师高专校〔2016〕31号),2015年底立项的校“学术青蓝工程”结对培养期为 2016 年1月1日至 2018 年 12月31日,现已进入期满考核阶段。现就做好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5年立项校“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名单见通师高专校〔2015〕20号文件)。
二、考核内容
依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青蓝工程”结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等。
三、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延期结项、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的基本要求为培养对象在培养期三年内,每年科研考核均达到优秀,并成功申报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在学校认定的三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论文;合格的基本要求为培养对象在培养期近三年内,每年科研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且其中至少一年达到优秀。2016-2018三年内科研考核两次为合格以上者延期结项(延期一年),三年内科研考核合格(或优秀)为两次以下者,鉴定为不合格。
四、材料要求
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期满考核表》(附件)、和代表性成果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科技处(电子版提交ntgskyc@163.com)。《期满考核表》请认真填写,学术委员会将进行资料编印。
学术委员会
2019.1 .2
附件: 《期满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