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2浏览次数:0

关于开展“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的通知  

   

各位校“学术青蓝工程”指导老师、培养对象:  

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青蓝工程”结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通师高专校〔201631号),2015年底立项的校“学术青蓝工程”结对培养期为­­  2016 11日至 2018 1231日,现已进入期满考核阶段。现就做好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5年立项校“学术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名单见通师高专校〔201520号文件)。  

二、考核内容    

依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青蓝工程”结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等。  

三、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延期结项、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的基本要求为培养对象在培养期三年内,每年科研考核均达到优秀,并成功申报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在学校认定的三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论文;合格的基本要求为培养对象在培养期近三年内,每年科研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且其中至少一年达到优秀。2016-2018三年内科研考核两次为合格以上者延期结项(延期一年),三年内科研考核合格(或优秀)为两次以下者,鉴定为不合格。  

四、材料要求    

请于2019115日前将《期满考核表》(附件)、和代表性成果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科技处(电子版提交ntgskyc@163.com)。《期满考核表》请认真填写,学术委员会将进行资料编印。  

   

学术委员会  

2019.1 2

   

附件: 《期满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