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过程管理,促进各课题组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近期省规划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过程管理的通知》。请各课题组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及时登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完成研究过程资料上传工作。
1.2020年度未结题的省教科规划课题,须提交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
2.2021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须提交开题报告,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
3.2022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开题后,须及时提交开题报告,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
4.省教科规划办将全面启动省教科规划课题的网络管理,所有过程资料均需及时提交。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过程管理的通知.pdf
科技产业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