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15

各位老师:

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1.评奖范围:自本届开始,成果奖申报只面向高等教育学科领域的正式出版物成果形式为在报纸、期刊等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和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教材、论文集、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 申报。

5.凡申报的文章、论文或专著,均由单位集体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2022 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并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表》一式二份,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申报表》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有意申报的老师6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送交我处,同时报送《申报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到邮箱ntgsky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材料”。

 

附件:   点击标题查看下载>>>

1. 评选办法.pdf

2. 申报表.docx

3. 汇总表.xlsx

 

 

科技产业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