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各位老师:

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重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2.自设专项课题申报人要求如下:苏教名家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公布的2023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930日以后出生);乡村教师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乡村教师(认定按照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3.有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注意事项

本次为限额申报。根据通知精神我校重点项目限3项,青年专项限3项,委托专项每个选题限1项。请有意申报的老师95号前将申报书、申报活页、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稿打包发我处邮箱ntgsky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2023省规划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同上),文件名注明:1.姓名+2023省规划申报书;2.姓名+2023省规划申报活页;3.姓名+2023申报汇总表。9月10——25我处按规定完成校内初审、初评及上报工作,课题上报后由省规划办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将通知学校,由学校通知申报人于926日——107日登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最终完成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参看原通知。

 

附件:   点击标题查看下载>>>

1.原通知

2.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docx

3.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docx

4.重点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5.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6.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活页.doc

7.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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