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位课题主持人:
学校关于2024年度各类课题结项与中期检查工作近日起将陆续开展,为确保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项
1.必须结项的课题
(1)2019、2020、2021年立项的省高校哲社一般(或思政)课题
(2)2020、2021、2022年立项的校级课题
(3)2021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
(4)2021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课题
(5)2021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一般课题
(6)2021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
(7)2023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外语类课题
(8)2023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
(9)2024市社科研究热点课题(含通州湾发展专项)
(10)2024年度南通市社科研究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
2.可以结项的课题
(1)2020省社科基金省市协作项目
(2)2021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课题
(3)2021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点课题
(4)2022省高校哲社一般(或思政)项目
(5)2023年立项的校级课题
二、课题中期检查
2023年度立项的研究周期为两年以上(含两年)应该进行中检而未参加中期检查的未结项课题;其他应该参加中检而未进行过中检的尚未结项课题。
三、相关要求
1.课题结项
(1)凡2024年度必须结项和可以结项的课题,请对照课题相应管理部门关于课题结项的基本要求,提前做好结题准备工作,于10月30日下班前提交结项材料电子稿1份(文件名格式:“本人姓名+结项+课题名称”)及纸质稿1份(暂交1份,其他需要提交的另行通知);拟延期结项的课题,请填写课题相应管理部门的相关延期结项申请,于10月25日下班前提交电子稿1份(文件名格式:“本人姓名+延期申请+课题名称”)及纸质稿1份。
(2)未列出的其他类别课题,请主持人及研究人员认真阅读相关课题管理要求,积极推进研究,若拟今年结项,请于10月22日下班前与本处取得联系。
2.中期检查
2023年度立项的研究周期为两年以上(含两年)未进行中期检查的课题,请对照相应课题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于10月30日前提交《中期评估表》电子稿1份(文件名格式为“本人姓名+中期检查+课题名称”)及纸质材料1份。
四、说明
1.以上安排为学校科研管理的年度常规安排,如相关课题管理部门对课题中检或结项等另有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2.请课题负责人登录相应课题管理部门网站,查看有关课题的管理规定及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关于中期检查或课题结项的表格模板,相应课题管理部门有专用表样的使用专用表样,没有专用表样的一律使用学校统一编制的表样。
3.课题常用管理网址可以通过相关课题管理单位官网或学校科技产业处网站查询。
4.所有材料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ntgskyc@163.com,纸质稿提交科技产业处(地点:时孙楼308,联系人:曹烽霞15862809179)。
科技产业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