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2浏览次数:18

各学院、各部门、各位老师

现转发的是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近期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省地方高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奖项设置、申报资格和要求等,见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有关事项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根据《通知》要求,教育学一级学科成果纳入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申报名额、申报程序等事项另行通知。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联系电话:025-83758517

三、各高校按照分配名额开展申报,省教育厅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参评。我校限报1项。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下载并填写《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4,《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

注:1、因需要发送专家评审,请申报人提供完整的成果电子稿(word版或pdf文字版),成果电子稿应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完整目录、完整书稿、论文/报告全文等。

(二)申报者和所在学院要切实把好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51028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科技产业处曹老师15862809179)。《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表》电子版、申报成果和附件材料的完整电子稿打包以成果名称+姓名+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ntgskyc@163.com

 (二)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附件:

1. 教社科厅函〔2025〕12号.pdf

2.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

3.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

4.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5.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xls

6. 关于转发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技产业处

202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