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南通市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浏览次数:20

各位老师:

南通市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论文限于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学术刊物或国(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在国际、国内重大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的论文。

3.在市、局级以上(含)内部刊物(须有市出版批准刊号)上刊登的论文。

二、征集对象

1.南通市行政区域内的科技工作者撰写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

2.与外地人员合作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工作单位必须在本市范围内。

3.已获省、部级以上奖的论文,不参加评审。不属于自然科学和与自然科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的论文不得申报,技术工作总结、毕业论文、专业著作、试验报告以及科普文章、资料汇编、考察报告等不属于申报范畴。

三、相关事宜

(一)申报论文需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南通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议表(附件1)一式一份。评议表所填写的论文作者必须与论文原件一致,数人合作的论文,仅填写论文作者前三名。如原论文为外文,应在评议表中填写中文译名并附5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所提供信息不准确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申报论文提供论文内容、发表期刊封面、目录等复印件各一份及能证明期刊质量的相关材料。

3.被SCI、EI、ISTP等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同一人的,申报论文不得超过两篇。

(二)申报时间

相关论文材料及优秀学术论文征集推荐汇总表(包括电子版)于2023年530日前送交我处(邮箱:ntgskyc@163.com初评后报送市评委会办公室

)申报论文分类

论文作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在报送的评议表上“所属专业”栏中按以下八大专业分类填写论文所属专业类别:

1.理学类(数学;力学;物理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

2.农业科学类(农学;林学;畜牧、兽医科学;水产学;食品科学技术等);

3.医药科学类(公共卫生;疫病防控;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药学;中医学与中药学;护理学;心理学等);

4.土木建筑(土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等);

5.机械电气(工程与技术科学;测绘科学技术;矿山工程技术;冶金工程技术;机械工程;动力与电气工程;能源科学技术;航空、航天科学技术;核科学技术等);

6.电子信息(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等);

7.化工材料(化学;化学工程;材料科学;纺织科学技术等);

8.综合(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技术;安全科学技术;管理学等)。

  

附件:   点击标题查看下载>>>

1.南通市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议附件.docx

2.南通市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汇总表.docx

 

科技产业处

2023年511